一、鉴定必要性 民用建筑在使用过程中,不仅需要经常性的管理与维护,而且经过若干年后,还需要及时修缮,才能全面完成其设计所赋予的功能。与此同时,还有为数不少的民用建筑,或因设计、施工、使用不当而需加固,或因用途变更而需改造,或因使用环境变化而需处理等等。要做好这些工作,首先必须对建筑物在安全性、适用性和耐久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全面的了解,才能做出安全、合理、经济、可行的方案,而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所提供的就是对这些问题的正确评价。
二、鉴定时机 (1)、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; (2)、重要建筑的定期检查; (3)、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; (4)、建筑物超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; (5)、为制定建筑群维修改造规划而进行的普查。 三、鉴定过程及内容 1、初步调查 (1)、图纸资料 (2)、建筑物历史 (3)、考察现场 (4)、填写初步调查表 (5)、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、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。 2、详细调查 (1)、结构基本情况勘察: a、结构布置及结构形式; b、圈梁、支撑(或其他抗侧力系统)布置; c、结构及其支承构造;构件及其连接构造; d、结构及其细部尺寸,其他有关的几何参数; (2)、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: a、结构上的作用; b、建筑物内外环境; c、使用史(含荷载史) (3)、地基基础(包括桩基础)检查: a、场地类别和地基土(包括土层分布及下卧层情况); b、场地稳定性(斜坡); c、地基变形,或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; d、评估地基承载力的原委测试或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; e、基础和桩的工作状态(包括开裂、腐蚀和其他损坏的检查); f、其他因素(如地下水抽取、地基浸水、水质、土壤腐蚀等)的影响或作用。 (4)、材料性能检测分析: a、结构构件材料; b、连接材料; c、其他材料; (5)、承重结构检查: a、构件及其连接工作情况; b、结构支承工作情况; c、建筑物的裂缝分布; d、结构整体性; e、建筑物侧向位移(包括基础扭转)和局部变形; f、结构动力特性 (6)、围护系统使用功能检查 (7)、易受结构位移影响的管道系统检查。 3、安全性鉴定评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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