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孟祥兰、刘继成的房屋所有权证
转让公告
2016房监[1]号
经霍邱县人民法院(2016)皖1522民初250号《民事判决书》及(2016)皖1522执1032号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,要求办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证载范围内自东向西第三、四两间两层楼房的房屋交易过户登记。因房屋交易受让方程先明、罗运芳未能提供原卖方孟祥兰、刘继成证号:AAD20451\20020148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原件,现依据法律文书公告转让。
联系电话:0564-2717156
霍邱县房地产市场监管中心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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